机动车牌照有期限吗?你好!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如下(使用年限届满后行驶证作废): (一)小型、微型出租汽车客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汽车客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汽车客车使用12年;(二)出租小客车15...
机动车牌照有期限吗?你好!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如下(使用年限届满后行驶证作废): (一)小型、微型出租汽车客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汽车客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汽车客车使用12年;(二)出租小客车15年;(三)小型客车为10年,中型客车为12年,大型客车为15年;(4)公共汽车载客汽车使用满13年;(五)其他小型和微型营运客车10年,大中型营运客车15年;(6)专用校车已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客车(大型汽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和单缸发动机低速载货汽车使用9年,多缸发动机低速载货汽车和微型货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货车使用10年,其他货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具有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辆使用15年,不具有载货功能的特种作业车辆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货物运输半挂车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15年;(十一)三轮摩托车12年,其他摩托车13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小型和微型出租汽车载客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摩托车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型和微型出租汽车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不得低于6年,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型和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的起始日期按登记日期计算,但自交付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按交付之日计算。听听别人怎么说:行驶证上的有效期是车辆年检日期。虽然车辆行驶证辅助页上有车辆年检日期的提醒,但总有车主疏忽大意,忘记了车辆年检的时间,导致年检逾期。逾期未年检的后果,除了因未提供验车证明而被罚款外,事故发生后保险赔付也会受阻。所以车主朋友一定要在验车有效期前把车辆送去验车,不要耽误了。按照正常情况,车辆年检基本都是在行驶证第二页标注的检验有效期之前进行。此时仍在保险有效期内。如果此时发生车损事故(比如年检现场发生车辆碰撞等。),保险也会赔付;但如果过了年检时间,车辆还没有年检,再次发生事故,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赔。103010第十六条规定:“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在下列期限内应当接受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5年内,载客汽车每年检验一次;满5年的,每6个月一次;(二)货车和大中型非营运客车10年内每年检验一次;10年以上,每6个月一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内每2年检验一次;6年以上,每年一次;15年以上,每6个月一次;(四)摩托车4年内每2年检验一次;4年以上,每年一次;(五)拖拉机等机动车辆每年检验一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通过安全技术检验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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