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不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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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规定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驾驶机动车时,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的行为扣分如下:1。驾驶人在城市快速路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扣2分;2.驾驶人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不扣分;3.机动车行驶时,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4.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5.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时,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6.驾驶人在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的路段驾驶机动车,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给予口头警告;7.当汽车高速行驶和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驾驶员和乘客束缚在座椅上,从而避免或减少碰撞伤害。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2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分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03010规定:交通肇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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