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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发票是什么?
在咱河南话里,“失控发票”就是指失去控制的发票。这可不是一般的发票,它就像是一个调皮的孩子,脱离了大人的监管。<关键词>失控发票、失去控制、调皮孩子
为啥会出现失控发票?
那为啥会出现失控发票呢?这事儿就复杂了,可能是以下几个原因:
1. 未按时报税;行话:纳税人逾期未抄报开票数据;
2. 企业走逃;行话:纳税人走逃而不抄报开票信息。
3. 丢失空白专用发票;行话:纳税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抄报信息不包含丢失发票的号段;
4. 丢失税控盘;行话: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抄报税介质,如税控卡、税控盘,导致无法抄报;
发票失控了会怎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969 号)的相关规定,属于“重复认证”、“密文有误”和“认证不符(不包括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认证时失控”和“认证后失控”的发票,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移送稽查部门作为案源进行查处。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不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属于税务机关责任的,由税务机关误操作的相关部门核实后,区县级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属于技术性错误的,由税务机关技术主管部门核实后,区县级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
失控该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 号)规定,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这时有两种情况:
1. 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因此,纳税人正常经营且存在真实交易的,增值税发票被认定为失控发票,一方面应该按照要求将抵扣联原件报税务机关(如果已经申报抵扣的,还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另一方面及时联系销货方,核实其造成失控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