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做外贸生意的浙江义乌商人吴某,自2014年下半年起一直在国外做生意,公司几台公务车包括自己的豪华座驾均交给了司机负责。
今年夏天回国进货没几天就被当地警方经侦大队传讯,还以为自己生意上有违规操作,准备了半天资料去应对调查,后经了解原来自己的座驾涉嫌保险事故恶意骗保。吴总看完民警的调查结果后惊呆了,自己的座驾居然出险报案11次,其中有责事故出险报案5起,多方责任3起,无责3起,累计理赔金额将近50万元。
一、骗保还赌债
吴总提供不在国内的证据并将司机小陈带去调查后得知,原来司机小陈为了没钱偿还赌债,修理厂老板给小陈支招,将公司公务车和老板的座驾用来做几个“案子”钱不就出来了嘛。
于是司机小陈拿到了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后伙同修理厂老板先后在不同道路上频繁故意碰撞其他车辆,不维修车辆直接购买维修发票,或是多开发票数额,交给对方车司机向人寿保险、平安保险、人民保险公司诈骗保险赔偿金。
尝到甜头的司机小陈胆子越来越大,于2014年底车子保险到期后趁机老板在国外,居然自行给老板的豪车上了保险,将保险第一受益人改成了自己的名字,之后的作案赔款就更加方便了,更为夸张的是同一个倒车镜竟然先后赔了4次才被保险公司怀疑。保险公司报警后经查实该车共涉嫌11起恶意事故骗保。
二、犯罪嫌疑人或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司机小车、伙同作案的修理厂老板等涉案人员已被刑事拘留三十天。而对于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于问题的解释》,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第198条第1款的规定,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预防自己车成为骗保工具
如何预防自己车用于骗保,不被当做恶意骗保的作案工具,交警建议:
1.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报警、报保险公司后找正规的4S店或修理厂维修;
2. 拒绝修理厂“全权代理理赔”将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账户提供给任何修理厂或个人;
3. 事故车辆维修出厂全车检查,查看非事故部位有无维修痕迹;
4. 仔细核对修理厂提供的维修清单,与保险公司的定损清单一一对照,避免修理厂额外扩大维修服务;5. 不将车辆轻易借给他人或留宿修理厂,避免发生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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