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观音桥重大交通事故案一审宣判重庆观音桥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和一辆福克斯轿车发生擦剐,导致 3 死 10 伤。这起事故的原因是出租车司机郝某和福克斯轿车司机周某为了 300 元的赔偿差...
重庆观音桥重大交通事故案一审宣判
重庆观音桥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和一辆福克斯轿车发生擦剐,导致 3 死 10 伤。这起事故的原因是出租车司机郝某和福克斯轿车司机周某为了 300 元的赔偿差价争论不休,郝某心怀怨气,绕道行驶。在行驶过程中,两车再次发生擦剐、碰撞,致使失控,撞上其他车辆和行人。
事故原因分析
这起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出租车司机郝某和福克斯轿车司机周某为了 300 元的赔偿差价争论不休,导致情绪失控,违反交通规则;二是出租车司机郝某心怀怨气,绕道行驶,增加了事故的风险。
事故责任认定
经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郝某与周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其他交通事故当事人均无责任。
量刑建议
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以郝某、周某犯交通肇事罪向江北区法院提起公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申请延期审理两次,并于 2013 年 3 月 25 日变更起诉,指控郝某、周某犯交通肇事罪,同时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中“情节特别恶劣”的认定标准,提高了量刑建议。2012 年 12 月 14 日、2013 年 3 月 25 日,江北区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二被告人激烈争辩责任与量刑。
法院判决
2013 年 4 月 18 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重大交通事故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分别判处郝某、周某两年 10 个月和两年 6 个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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