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中央财政补贴的50%,对本市纯电动乘用车进行补贴;(二)按照中央财政补贴的30%,对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进行补贴;对于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发动机排量不...
(一)按照中央财政补贴的50%,对本市纯电动乘用车进行补贴;(二)按照中央财政补贴的30%,对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进行补贴;对于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发动机排量不允许大于1.6升整车修网且纯电续航能力需大于50公里;(三)按照中央财政补贴的100%,对符合本市标准的燃料电池汽车进行补贴;(四)购买符合相关标准的进口新能源汽车可免费获得专用号牌,但不能享受补贴。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最新版《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对2018年上海市新能源指标申请、新能源汽车补贴等法律政策进行了新的更新。本办法自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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