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中行人的逃逸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刑法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最重法定刑。如何理解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构成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认定?...
1.交通事故中行人的逃逸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刑法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最重法定刑。如何理解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构成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罪如何认定?以下是边肖的详细介绍。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救助义务,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一种积极的心理活动。交通肇事罪虽然是过失犯罪,但就逃逸行为而言,只有直接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知道事故的发生,并且有直接的逃逸故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上来说,犯罪的恶意是很小的,是因为害怕当场发生的后果而引起的。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是直接故意造成的。所以,无论如何,在逃逸时,行为人必须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交通事故,具有直接的逃逸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二。客观方面(1)交通事故后的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从刑法理论的角度来看,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确定行为的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以最高法《解释》规定的五种情形为基础的逃逸行为。这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2)逃逸被规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量刑情节。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之前的行为未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法行为,但该违法行为与结果无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或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造成的结果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罪的定罪标准, 或者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时只有一人受重伤,但不具有《解释》规定的醉酒驾驶、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情形之一的。 (3)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件,即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虽然人们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并没有逃离现场(其中一些人无法逃脱),但在将伤者送往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他们因怕罪而逃离。虽然主客观两方面都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但也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在学术界,有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主观恶性不深。因此,处理不宜过重,具体尺度宜宽不宜严,应当限制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三、责任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没有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将伤者送往医院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后逃逸的,也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至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一)造成二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六人以上死亡,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60万元以上的。四、处罚规则应同时区分事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方应当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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