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赔偿中有多少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根据其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责任者,按规定承担60%至80%的损失赔偿。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https://oss.qcds.com/assets/image/web/car_none.png)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中有多少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根据其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责任者,按规定承担60%至80%的损失赔偿。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赔偿;机动车商业保险仍不足或者未投保的,由侵权人赔偿。2交通事故赔偿中程序性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残疾人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1)医疗费用:按照医院治疗委托人交通事故创伤所必需的费用计算,有据可依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必要的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误工费减去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行业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护理人员在伤者住院期间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自伤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岁,最低不少于10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准备具有补偿功能的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常用用具费用计算。(7)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实际必要支出计算,凭证明支付。(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计算,凭证明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