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1 70 75算不算超速?限速70 75超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速度超过规定速度20%以下的,一次扣6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限速1 70 75算不算超速?限速70 75超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速度超过规定速度20%以下的,一次扣6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时速低于20%的,一次性扣3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每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超过核定人数2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的;(四)驾驶中型客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的;(五)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50%以下的;(六)驾驶载货车辆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九)在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不按照规定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十)驾驶机动车携带不可分解的超限物品,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不悬挂明显标志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不悬挂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隐瞒或者欺骗更换机动车驾驶证的;(十三)连续驾驶除中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或者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的;(二)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危险品运输车辆,或者以低于每小时20%的速度驾驶其他机动车的;(三)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下的货物、车辆的;(四)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的;(五)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六)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七)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或者避让行人的;(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行,或者逆向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十一)在道路上发生车辆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警示标志的;(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2.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书多久出的法律分析:根据交通事故鉴定的程序不同,制作交通事故鉴定书的时间也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交通事故案情简单、责任明确的,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然后当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因为天气等原因不符合当场做出的条件,那么交警要在三天内做出确认函;2.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交通事故认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3.交通事故需要鉴定或者检验的,应当自检验结果作出之日起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于事故鉴定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事故认定书通常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做出;4.存在肇事逃逸情形的,自找到肇事者和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但往往长时间难以找到滋事者,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即使没有找到滋事者,受害人请求作出责任认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作出认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三)驾驶人涉嫌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客运,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7)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驾驶员必须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至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驾驶人死亡或者受伤无法移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离开现场,恢复交通。拒绝离开现场,被迫离开。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办理。交通警察撤离现场后,应当对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车辆类型和车牌号、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位置等进行辨认和记录。根据现场固定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陈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依照本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如果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
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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