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则尚未明确。16日,来自保监会网站的消息显示,《道路交通法》第76条修改终于尘埃落定,新法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我认为在第一段中,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原则不明确...
1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则尚未明确。16日,来自保监会网站的消息显示,《道路交通法》第76条修改终于尘埃落定,新法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我认为在第一段中,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原则不明确。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是否应该规定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是无过错原则、过错推定原则还是其他原则?是否应该对人和财产适用不同的补偿原则,应该明确,”刘*辉告诉记者。根据新修订的,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说这次修改最大的亮点就是机动车没有责任承担超出责任限额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对此,刘*辉认为这一条的作用应该是“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谨慎驾驶,尽量不要撞到人”。这一立法意图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机动车交通事故风险不能完全由机动车一方控制。机动车一方在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让其个人承担责任是不公平的。她建议,可以加大对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必规定守法者要赔偿,以控制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否则善恶不显,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没有全面的约束,可能会增加交通事故的隐患。2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费率表是如何规定的?法律规范我们的行为。你对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有疑问吗?想知道法律怎么说?以下是边肖就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费率表如何规定为读者提供的解答。以下知识可供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责任限额和费率表是如何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 (2008版)对车辆交强险的费用标准有明确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本费率表(2008年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车辆类别序号车辆详细分类保费1。家庭自用汽车1,家庭自用汽车1,9502家庭自用汽车6及以上,1100 2。非商务巴士3。企业非商务车6座及以下1,004企业非商务车6-10、1,1305企业非商务车10-20、1,206 20以上企业非商务车1,2707 6座以下企业非商务车9,508企业非商务车6-10 1,0709企业非商务车10-20 1,14010企业非商务车20以上1,320三。商务巴士11商务出租不足6 1,80012商务出租6-10 2,3600 40014商务出租租赁20-36座2,56015商务出租租赁36座或以上3,53016商务城市巴士6-10座2,25017商务城市巴士10-20座2,52018商务城市巴士20-36座3,02019商务城市巴士36座或以上3,14020非营业货车24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1,20025非营业货车2-5吨1,47026非营业货车5-10吨1,65027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2,220五、营业货车28营业货车2吨0030营业货车5-10吨3,45031营业货车10吨以上4,480六。专车32专车1 3,71033专车2,43034专车3 1,08035专车43,80七。摩托车36摩托车50CC及以下8037摩托车50CC-250CC(含)12038摩托车250CC及侧三轮40039两用牵引车14.7KW及以下40两用牵引车14.7KW及以上41运输牵引车14.7KW及以下42运输牵引车14.7KW及以上八、牵引车39两用牵引车14.7KW及以下按中国保险监管财产保险[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无责任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补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上述责任限额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执行。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保险期间未结束的强制保险项下的机动车,在2008年2月1日零时以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适用新的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执行原责任限额。以上是边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还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咨询您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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