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废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问题】新会计准则和税法对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增值税,对事后变价也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如果固定资产报废了,不能用了,还需要转出税金吗?具体税务和会计怎...
1报废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问题】新会计准则和税法对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增值税,对事后变价也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如果固定资产报废了,不能用了,还需要转出税金吗?具体税务和会计怎么处理?【答案】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有《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当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2。《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服务的非正常损失;(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的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商品的运输费用。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变、变质等损失。4.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清算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清算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发生的清算费用)——应交增值税(转出的进项税)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算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2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有《条例》第十条第(一)至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当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后的净值。1.《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服务的非正常损失;(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的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商品的运输费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变、变质等损失。3.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清算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清算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发生的清算费用)——应交增值税(转出的进项税)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算收益转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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