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定性?1.当事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2.当事人逃避法律追究,有驾车或者弃车逃离现场行为的;3.这起交通事故已经达到法定的严重程度。即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
1.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定性?1.当事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2.当事人逃避法律追究,有驾车或者弃车逃离现场行为的;3.这起交通事故已经达到法定的严重程度。即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本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当事人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潜逃、藏匿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无责任,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醉驾、无证驾驶,报案后未尽到现场等待处理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弃车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为伤者或其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逃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离开现场,恢复交通。拒绝离开现场,被迫离开。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办理。交通警察撤离现场后,应当对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车辆类型和车牌号、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位置等进行辨认和记录。根据现场固定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陈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依照本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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