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驾肇事刑事处罚:1。在道路上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 mg /100 ml的机动车,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
1醉驾肇事刑事处罚:1。在道路上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 mg /100 ml的机动车,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四)驾驶营运机动车载客的;(五)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如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行政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操作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第一百三十三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客运,严重超过额定乘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在道路上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 mg /100 ml的机动车,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所称“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三)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四)驾驶营运机动车载客的;(五)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如超员、超载、超速、驾驶无资质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操作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交通事故出具责任认定书需要几天?根据交通事故认定程序的不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也不同。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交通事故案情简单、责任明确的,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然后当场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因为天气等原因不符合当场做出的条件,那么交警要在三天内做出确认函;2.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交通事故认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3.交通事故需要鉴定或者检验的,应当自检验结果作出之日起5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于事故鉴定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事故认定书通常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做出;4.存在肇事逃逸情形的,自找到肇事者和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但往往长时间难以找到滋事者,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规定,即使没有找到滋事者,受害人请求作出责任认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作出认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人身伤害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涉嫌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三)驾驶人涉嫌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客运,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7)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驾驶员必须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至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驾驶人死亡或者受伤无法移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离开现场,恢复交通。拒绝离开现场,被迫离开。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有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情形之一的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上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人身伤害事故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当事人没有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嫌疑;(二)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和原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没有其他机动车驾驶人立即接替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在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未出示有效驾驶证的;(二)驾驶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因过度疲劳继续驾驶的;(4)学习驾驶员在没有教练的情况下独自驾驶。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