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潍坊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用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应结合患者的病例和诊断证明。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护理...
1潍坊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用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用应结合患者的病例和诊断证明。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工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工劳动报酬标准计算。3.受害人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和误工费确定。受害人的固定收入(日/月/年)损失时间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上一年被诉法院所在地同(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365天)损失天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扣部分分。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一次记12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1]:(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和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驾驶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十)连续驾驶中型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不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03010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拘留,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没收,扣留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合法证明或者办理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返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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