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14日下午召开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就中保协提出的《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方案的请示》听取各方面意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陈东会介绍了调整方案。根据调整方案,基础费率下调幅度平均...
![](https://oss.qcds.com/assets/image/web/car_none.png)
中国保监会14日下午召开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就中保协提出的《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方案的请示》听取各方面意见。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陈东会介绍了调整方案。根据调整方案,基础费率下调幅度平均为10%左右,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陈东会介绍,调整方案建议将赔偿责任限额从目前的6万元提高到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元。在新的责任限额方案下,调整方案计划降低《交强险基础费率表》的42款车型中的16款车型的费率,幅度为5%至39%。据测算,目前车主中,约有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基础费率的下调,平均下调幅度在10%左右。调整幅度较大的车型有: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本费率下调9.5%;中小排量摩托车降低33%;6座以上的公交车减免26%;20-36座出租汽车将降低31%;20家以上企业非营运客车减征20%;三款专用车分别下调39%、18%、30%。同时,挂车的费率水平由现行的按主车保费的50%计算改为按主车保费的30%计算;低速货车费率由适用货车费率改为适用14.7千瓦以上运输牵引车费率,基础费率也大幅降低。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