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36 死 13 伤,“8.10”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真相及处理结果公布
大家好啊,今天咱来说说 2017 年 8 月 10 日发生在咱陕西秦岭的那起大客车碰撞隧道口的交通事故。这事儿可不小,造成了 36 人死亡、1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3533 余万元。这到底是咋回事儿呢?咱接着往下看。
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2017 年 8 月 10 日 14 时 01 分,驾驶人冯公浩驾驶着一辆从四川成都城北客运中心出发前往河南洛阳的大客车。这辆车在行驶途中,先后在京昆高速公路成都市新都北收费站外停车上客 2 人,在德阳市金山收费站外停车上客 4 人,在绵阳市金家岭收费站外停车上客 3 人。到了晚上 20 时 28 分,车辆从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出口下了高速公路,去客车服务站用餐,还在这期间下客 1 人。21 时 01 分,车辆更换了驾驶人,由王百明驾驶,从汉中南郑口驶入京昆高速公路,此时车上实载 49 人。结果,到了 23 时 30 分,当车行驶至秦岭 1 号隧道南口 1164 公里 867 米处时,这辆大客车正面冲撞了隧道洞口端墙,导致车辆前部严重损毁变形、座椅脱落挤压,造成 36 人死亡、13 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司机是否操作失当
经过调查,发现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司机王百明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致使车辆向道路右侧偏离,正面冲撞秦岭 1 号隧道洞口端墙。事发前,监控平台收到了 16 次疲劳驾驶报警和多次超速报警提示。而且,王百明在事发前没有落地休息,已经连续驾车 2 小时 29 分钟了。根据相关规定,“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 2 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而事发前的 38 天时间里,王百明只休息了一个趟次(2 天),其余时间,均在执行成都往返洛阳的长途班线运输任务,长期跟车出行导致休息不充分。8 月 10 日 18 时 04 分至 20 时 44 分(车辆由冯公浩驾驶),洛阳交运集团动态监控平台,共收到大客车疲劳驾驶报警 16 次,车辆事发前还有多次超速报警提示。调查组认定,发生碰撞前,王百明未采取转向、制动等任何安全措施,显示其处于严重疲劳状态。此外,事故发生前车速约为 80 公里/小时至 86 公里/小时,高于事发路段限速(大车为 60 公里/小时),超过限定车速 33%至 43%。另经技术鉴定,排除驾驶人身体疾病、酒驾、毒驾、车辆故障以及其他车辆干扰等因素,导致大客车失控碰撞的嫌疑。
事故处理结果
这起事故被认定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目前,公安、检察机关已对肇事客车主要承包人聂电周等 28 人立案侦查;洛阳市副市长张世敏、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原总经理王登科等 32 名地方政府、有关行业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