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驾超标电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驾驶超标电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最高法院认为,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原因如下:33601。从法律上来说,国家法律没有...
1醉驾超标电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驾驶超标电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最高法院认为,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原因如下:33601。从法律上来说,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认定超标电动自行车为机动车没有法律依据。危险驾驶罪是一种行政犯罪。所谓行政犯罪,是指法律规定成立的犯罪,即行为本身无罪,只是因为有了法律才成为犯罪。但是现行的《机动车国家标准》103010没有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机动车,现行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机动车。所以不能对机动车进行扩大解释,不能将超标电动自行车醉驾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其次,从道路管理的角度,国家并没有按照机动车来管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根据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登记考试,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并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驾驶人还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机动车管理,做上述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这是交管部门现阶段做不到的。退一步说,如果交管部门克服困难,按照机动车来管理超标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后就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那么大量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汽车、摩托车就会在有限的高速公路上狂奔。由于自身产品的缺点,超标电动自行车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概率。3.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普通人普遍认为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对酒驾超标电动自行车往往没有相关的违法知识。一方面,人们购买电动汽车是因为方便停车和充电。另一方面,因为电动车使用手续简单,不需要考证、挂牌、保险,可以省很多事。因此,人们愿意购买电动汽车。在人们眼里,电动车不是机动车。当一些电动自行车超标时,人们仍然不认为它是机动车。所以,普通人并不清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刑事违法性,也就是说普通人并不知道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会构成犯罪。我们说犯罪,有两个特点: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处罚性。在社会危害性方面,强调犯罪嫌疑人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强调犯罪嫌疑人对社会危害性的主观认识。但老百姓主观上对醉驾超标电动自行车犯罪并不知情。因此,如果对这种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就违背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法律明确规定了危险驾驶罪,但超标电动车显然不是机动车,所以不存在这种不成文的情况。如果需要索赔,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理有效的解决,否则在处理自己的事情时会失去一些积极性,但也不用太担心。()2喝200多辆车会怎么样?1.喝了酒开200多辆车会怎么样?003010 (GB 19522—2004) :醉酒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驾时酒精含量超过200ml,说明酒驾比较严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3、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判决后,予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操作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判决后,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处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操作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其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操作机动车。酒驾200ml以上已超过醉驾标准,处于严重醉酒状态。这种情况下,酒驾的危险系数更高。酒驾当事人被抓后,很可能承担酒驾的最高刑罚,即拘留六个月,罚款。酒驾当事人除了要负刑事责任,还会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如果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行为,不仅会危及其他公民的生命安全,还会危及道路安全。因此,在实施违法行为后,交警部门会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一定数量的驾驶证扣分,并扣除相应的罚款。扣完12分,司机需要重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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