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伤害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或者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可以协商赔偿损失,自行离开现场。如果对事实和原因有争议,一定要保护好现场,迅速...
1伤害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或者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可以协商赔偿损失,自行离开现场。如果对事实和原因有争议,一定要保护好现场,迅速拨打12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2.伤害人的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1.申请事故调解的期限:双方同意向公安交通部门申请交通事故调解的,向公安交通部门书面申请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自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自死亡之日起至丧葬之日止,自伤病治疗终结之日起,自伤残之日起,自财产损失之日起,为10日。2.检验鉴定时限:需要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身体、车速进行检验鉴定。现场检查之日起5日内指定专业鉴定部门进行检查鉴定。检查时间应在20天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市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可以延期10日。超过限额的,应当报省级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公安部门应当在取得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结论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鉴定结论之日起3日内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检验鉴定,并告知公安交通部门。3.尸体处理时限:检验鉴定后,通知死者家属,10日内办理丧事。10日内无人认领的无名尸体,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4.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自勘察、勘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作出。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应当自发现逃逸人或者车辆之日起十日内逃逸。不能扣押的,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果确认之日起5日内作出。5.管辖权争议提交时限:事故管辖权争议应向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共同上级公安机关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事后提交报警证据。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的,事后请求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事故证据,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0日内提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执勤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