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非机动车登记1。非机动车所有人申请登记的,应当到区县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二、区县非机动车登记站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三、人力三轮车牌照收费1.2元/套;人力三轮车号牌收取5...
1北京市非机动车登记1。非机动车所有人申请登记的,应当到区县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二、区县非机动车登记站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三、人力三轮车牌照收费1.2元/套;人力三轮车号牌收取55元/套;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收取55元/台,电动自行车收取10元/台。四。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2)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其中(以下程序相同):1。政府机关、学校、工厂、公司等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2.驻京使领馆、外国驻京办事机构的身份证明为驻京使领馆或外国办事机构出具的证明;3.公安机关出具的本市居民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4.现役军人(含武警)和退役军人的身份证明,是指《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的军人身份证件。军队有关部门出具的,以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居住地址证明及相关证明。5.外省市在京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为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北京为《调解书》;6.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省居民和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三)非机动车产地证明:1。新购非机动车,产地证明为非机动车销售发票;2.在信托商店购买的非机动车的来历凭证为信托商店开具的交易发票;3.公安机关返还的被盗非机动车来历凭证为公安机关出具的返还凭证;4.经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转移所有权的非机动车,其来历凭证为人民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或者《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对应的《公证书》,已经生效;5.继承、赠与或约定清偿债务的非机动车,凭继承、赠与和约定清偿债务的相关文件及公证处出具的来历凭证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表》;(四)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还须提交0103010、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购车发票、残疾人身份证明、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指定的非机动车登记站查验车辆无误。(五)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还需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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