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交通事故现场证据怎么办?没有交通事故现场证据的,交通警察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车辆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或者组织当事人辨认车辆。法律依据:《...
1没有交通事故现场证据怎么办?没有交通事故现场证据的,交通警察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车辆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或者组织当事人辨认车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调查需要,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车辆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调查需要,可以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证人辨认嫌疑人、嫌疑车辆。辨认应当在交通警察的主持下进行。负责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两人。当多个评价人对同一评价对象进行评价时,评价人应单独进行评价。在识别时,被识别的对象应与具有相似特征的其他对象混合在一起,并且不应向识别者给出任何提示。辨认嫌疑人时,被辨认人不得少于七人;辨认嫌疑人的照片,不得少于十张。识别嫌疑车辆时,同类车辆不得少于5辆;识别嫌疑车辆照片时,不得少于十张。对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的辨认,或者对能够准确描述嫌疑人、嫌疑车辆独有特征的人的辨认,不受人数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明不愿意公开的,可以在不暴露身份证明的情况下进行身份证明,应当保密。对于鉴定过程和结果,应当制作鉴定笔录,由交通警察、鉴定人和见证人签名。必要时,鉴定过程应当录音或录像。2在不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各方出示并查验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发现凭证破损无法辨认或涉嫌假证的,立即报案;如果该证明被确认,双方应立即向“110”和“122”备案,并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受理案件后,填写《事故确认单》,当事人就近到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理赔;各方车辆到达同一家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会及时派员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当事人对保险公司定损无异议的,签署物质损失评估意见书,保险公司理赔。当事人凭本《确认单》提供的文件和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将调解结果记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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