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人死亡及赔偿案件1起:2009年4月20日,吴某驾驶一辆中型货车行驶至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公安局外的公路上。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时,货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周某、钟二人受伤及车辆...
交通事故一人死亡及赔偿案件1起:2009年4月20日,吴某驾驶一辆中型货车行驶至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公安局外的公路上。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横穿机动车道时,货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周某、钟二人受伤及车辆损坏,其中周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09年4月24日死亡。事故发生后,吴某驾车逃逸,并于当天被交警逮捕。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家属交通费、家属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有赔偿吗?可以要求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对受害者身体的伤害必然会对其精神造成一定的创伤。给予经济补偿是一种精神慰藉,这也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但精神损害赔偿的提起时间是有限制的,当事人应当在提起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法律依据】第十条,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等具体情况;(三)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利润;(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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