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认定书属于什么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人不具备鉴定人资格。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特定人员制作。具体人员必须是具有2年以上...
1事故认定书属于什么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人不具备鉴定人资格。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特定人员制作。具体人员必须是具有2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经历,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证书的交通警察。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警虽然专业,但也不能算是专家。鉴定人必须是在某一鉴定机构从事鉴定业务的具有合法资格并依法注册的人员。鉴定人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公安、司法机关专业设置,专职从事鉴定工作的;(二)在公安、司法机关以外的专门鉴定机构工作的人员;(三)受公安、司法机关临时聘请,对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并撰写鉴定意见,但仍从事本职工作的人员。比如心理医生。但是有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证的交警不属于以上三种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条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特定人员制作。具体人员必须是具有2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经历,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证书的交通警察。事故证明写下后几天内必须保存,三个工作日内必须申请财产保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有违法行为时,依据交通法律法规,定性、定量判断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因果关系时形成的文件材料。它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其目的是为了分清事故责任,对肇事者做出正确、适当的处罚,同时为以后的事故损害赔偿奠定基础和提供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基本事实、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交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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