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过年回家,选择拼车返乡,已经成为一种环保又经济的出行方式。过年走亲访友,都避免不了拼车。但你知道拼车其实隐藏着很多风险吗?即使事先签了免责协议,车主也难免有责任。据《武汉晚报》报道,程回襄阳老家过...
如今过年回家,选择拼车返乡,已经成为一种环保又经济的出行方式。过年走亲访友,都避免不了拼车。但你知道拼车其实隐藏着很多风险吗?即使事先签了免责协议,车主也难免有责任。据《武汉晚报》报道,程回襄阳老家过年后,开着自己的面包车回福建打工,张某夫妇和另外4名老乡一起搭车。张和他的妻子给了程600元,其他三人给了200元至300元不等的车费。途中,持有驾驶证的程某和韩某轮流开车。次日凌晨4时许,韩驾驶程某的面包车,车辆失控撞向道路护栏。车上5名乘客在事故中被甩出车外,张经抢救无效死亡。张的亲属将韩和程同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2万余元。樊城区一审法院判决韩某、程某在扣除二人此前支付的5万元后,共同赔偿张某亲属35万余元。程请求市中院撤销一审判决,市中院判决驳回程的上诉,维持原判。那么,拼车如何规避风险呢?003010记者高建请法官教一个“拼车秘籍”。营利性的“拼车”是针对春运赶回家的非法拼车,一般分为两种形式。1.有一种好心的拼车是非营利性拼车,也就是常说的“搭车”“搭便车”。大部分都是免费乘车或者搭车,车主分摊油费和过路费。法官认为,这种拼车行为属于“善意”,是指当事人无意设立法律权利义务,但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使另一方受益,旨在增进友谊。善意取得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而是事实行为,不是合同关系。它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也不产生债务的法律关系。所以非营利性拼车不属于非法营运。2.另一种营利性拼车是营利性拼车,在当事人之间建立拼车合同关系。在收回成本的基础上,业主还收取其他财产利益。这种拼车模式涉嫌非法营运。非法经营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善意乘车”在发生意外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一旦恩人开始施惠,就有义务保护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乘客发生事故受伤的,驾驶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骑手知道驾驶员或者车辆存在缺陷,或者骑手在事故中存在一定过错,则可以减轻驾驶员的责任。在只有乘客受伤,没有外人受伤的情况下,对乘客的赔偿不能使用交强险和商业险,只能使用机上乘客险。法官指出,车辆乘员保险的保险限额通常较低,往往难以满足赔偿需求。此外,即使司机和顺风车司机就拼车过程中的费用和责任达成了“拼车协议”,一些免责条款也可能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无效。比如《合同法》明确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品友”可以买一份短期的人身意外险。拼车期间,司机要自己开车。如果乘客主动要求开车,要查看对方的驾驶证,坚决拒绝对方无驾驶证开车。如果骑手是尚在实习期的驾驶员,且车辆上没有实习标志,也应拒绝驾驶车辆。此外,乘客应谨慎选择车主,应提前了解司机的驾驶经验和驾驶能力。而且,有必要仔细检查一下车辆的现状,了解一下安的情况
乘客也要了解车辆的保险情况。如果车辆没有投保商业险、乘员险等。除了交强险,“品友”可以根据需要为自己购买一份短期人身意外险。拼车需要投保哪些险种?车上人员责任险又称乘客险,是车险的附加条款之一。性质上是商业保险,针对的是车内乘客的意外伤害。这种保险的优点是:不指定具体乘客,车上乘客如遭受人身伤害或死亡,由车上乘客负责赔偿。目前相当一部分车辆都投保了该险种,最适合保护拼车双方的利益。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所有的私家车都是作为非营运车辆投保的,根据保险合同规定,“非营运私家车用于经营目的,是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因此,在有偿拼车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将收取对价的行为认定为非法营运而不进行理赔。私家车主的有偿拼车行为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确实不容易界定,尤其是有偿部分金额略高,且双方未对收取金额所包含的内容及拼车的其他相关事项作出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很难提供证据证明“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性质,也不容易获得保险赔偿。短期意外险是针对旅行的非常短期的意外险产品。通常情况下,保修期从几天到十天不等。比如黄金周拼车,就非常适合这类保险产品。这种保险不仅赔偿意外造成的死亡和残疾,还包括赔偿意外造成的医疗费用。相比较而言,船上人员责任险是车主购买的,是否购买取决于车主,其赔偿金额相对较低。所以,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搭车人也可以在拼车期开始前,购买一份短期意外险。这种保险的保险期限比较灵活,搭便车者可以自行选择一个比较合适的期限。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针对自驾游的短期意外险条款,尤其是针对拼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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