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或者损坏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补发或者换发。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
1 .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遗失、灭失或者损坏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注册地车管所申请补发或者换发。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管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对机动车进行确认,对提交的证明、凭证进行审核,并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材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按规范填写,业主签字);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3.机动车所有人是个人,这个业务不能代理,需要机动车所有人自己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代码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过程: 1。拿到表格,用标准化的方式填写。(车管所、车管分局、车辆登记服务站窗口)二、申请验证、查验机动车、申请/补办登记证书的办理顺序:1。档案部门申请查阅档案,领取核查受理回执,在规定工作时间内领取核查证明;2.刑事调查部门的刑事调查和车辆检查;3.检查岗位检查机动车;4.登记审核数据并接收验收回执。三。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人到车管所机动车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证照要求:验收单、付款凭证、车主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代码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听听别人怎么说:先在报纸上公告证书丢失。二、持汽车发票,到当地交警支队车管所,申请重新登记。第三,支付更换费用。四。获得新的车辆登记证。有一个专门的许可窗口。一般选号。办完手续,就可以去窗口领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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