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理交通事故双方都要到场吗?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但事故当事人不需要到场。如果对方不去,事故责任也可以认定,但具体情况还得交警部门认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
![](https://oss.qcds.com/assets/image/web/car_none.png)
1处理交通事故双方都要到场吗?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但事故当事人不需要到场。如果对方不去,事故责任也可以认定,但具体情况还得交警部门认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三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调解依据;(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基本事实和损失证明;(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金额;(四)各方的赔偿责任和比例;(五)补偿的方式和期限;(6)调解日期。调解不成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2交通事故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交通事故有哪些,如何处理?(1)要有车辆,当然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2)要发生在路上,比如小区发生车祸,因为事发地点不在路上,所以不属于交通事故;(3)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由于过错或意外;从民法理论上讲,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4)必须有损害结果,即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只有同时具备这四个要件,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