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标准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类标准是如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标准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类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给大家介绍一下吧。一、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标准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类如下:轻微事故是指造成一人或两人轻伤,或财产损失的事故。机动车事故小于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小于200元。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一至二人重伤,或三人以上轻伤,或财产损失在三万元以下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至十人,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重伤,或者1人死亡,同时8人以上重伤,或者2人死亡,同时5人以上重伤,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二。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纠纷,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为因任何一方违法行为造成的,受害人可以不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不得以未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为由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必须提交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不是由任何一方违法行为造成的结论。在公路养护、改建期间,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当事人提起的涉及车辆、行人的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因与非道路上的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不适用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三。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包括下列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受害人亲属丧葬费的误工费、其他合理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赔偿标准:原则上应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3.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伤害是一种无形的伤害,外人无法衡量。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不能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赔偿只能由法官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身份、当事人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责任、社会影响等,在类似的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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