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交通事故全责行为?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负全...
1.什么是交通事故全责行为?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负全部责任;3.一方有交通违法行为,另一方没有过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行为有哪些?交通事故发生后,一方有下列行为的,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化、证据灭失,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2)当事人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三)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者行人通行区域内碰撞行人的;等一下。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毁灭、伪造现场或者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潜逃、藏匿的,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方有第一款第二种情形的,不予减轻。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