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法律分析:在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的主体只包括驾驶员、乘客、行人等直接参与者,而在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主体包括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包括机动车当事人、保险公司和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交通赔偿责任主体中的机动车方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实际使用人和控制人。作为机动车,其使用人和所有人之间可能存在不一致:(1)被盗机动车造成事故的,由盗窃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责任。(2)劳动者在执行公务时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故意或者过失有重大过错的,应当与用人单位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三)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实际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出借车辆有缺陷而未告知,或者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资格仍出借的,出借人与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12条未经许可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机动车使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坏,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赔偿;机动车商业保险仍不足或者未投保的,由侵权人赔偿。第一百二十四条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已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百二十五条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坏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小偷、强盗、抢夺者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小偷、强盗、抢夺者与机动车使用人负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2交通事故的第三方受害者
交通事故第三方受害人可以根据事故责任的认定起诉要求赔偿。第三方受害者应通过受害方协商赔偿。作为交通事故的第三方受害人,他有权利了解和参与整个事故的调查处理。机动车双方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时,应告知第三方受害人参与,以保证第三方受害人的权益。交通事故以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为准,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满意,可以在3天内申请复查。治疗结束后,可以对伤者进行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抚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用等。如何赔偿,要看伤情。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等全部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生活需要增加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被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对被害人亲属的丧葬费,除按抢救待遇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转让和继承。但是,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支付货币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