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是什么?在宜春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交管局报到。如果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可以在一天内完成审核并颁发证书。那么宜春机动车驾驶证发放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边肖整理了...
1宜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是什么?在宜春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到交管局报到。如果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可以在一天内完成审核并颁发证书。那么宜春机动车驾驶证发放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法律参考。一、宜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申请人在交管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接受。受理人员核对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形式合法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连接器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补正的,当场退回补正后予以受理。3.复习。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机动车驾驶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如果失败,将发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要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请求,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将按要求补正后再次接受审查。此事涉及到付款,必须在《机动车驾驶证》发出前完成。4.收到结果。申请人按约定方式到县车管所窗口或邮寄领取结果。二。宜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律依据节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证条件;经审核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证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可以核发中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或者扣留机动车驾驶证。103010第十九条规定:首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县级或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应当提交省卫生厅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以上是边肖整理的相关内容。伊春地区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流程是:申请人向交管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核对申请材料,审核人审核材料,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如有其他需求,请到一对一购车咨询。2宜春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如果想在宜春办理机动车变更相关业务,应主动向车管部门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可能涉及收费。这个要看具体的变更项目。那么伊春机动车登记变更怎么收费呢?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法律参考。一、宜春市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1。更换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等不收费。机动车辆;2.如果
二。摘自宜春机动车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条已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注册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2)更换发动机;(三)改变车身或者车架的;(4)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变更为营运机动车的;(六)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在注册地车管所申请变更注册。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机动车所有人在申请转出前,应当对涉及该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第十一条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驾驶证;(四)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五)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但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确定的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机动车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对机动车进行确认,对提交的证件、凭证进行审核,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情况,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车管所办理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三)、(四)、(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时,应当查验车辆识别代码拓印膜。以上编译的相关内容就是这样。宜春机动车变更登记费是变更车身颜色、变更机动车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等不收费。在申请的过程中,我要带上相应的证件,提出申请,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有其他需求,请到一对一购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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