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浙江浙北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有这个市场登记证的
市场登记证第一条 为加强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设施,由经营者进场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各类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市场。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办市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全市各类市场登记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五条 开办市场应当从当地资源状况、经济结构、城镇建设规划和交通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