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
2、达到本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3、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
4、通过营业性车辆环保和安全性能检测;
5、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6、安装符合标准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数据信息接入行业监管平台;
7、安装能向公安机关发送应急信息的应急报警装置。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市户籍;
2、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3、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4、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
根据《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本市注册登记;
2、达到本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3、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
4、通过营业性车辆环保和安全性能检测;
5、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6、安装符合标准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数据信息接入行业监管平台;
7、安装能向公安机关发送应急信息的应急报警装置。
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除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市户籍;
2、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3、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4、截至申请之日,无5起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接受处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