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费帮人开车,伤人者赔偿当前社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由于驾驶员自身或外界因素会发生各种事故,事故会造成人身伤害。那么,免费帮人开车,伤人,谁来买单?接下来,小编就为你整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1免费帮人开车,伤人者赔偿当前社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由于驾驶员自身或外界因素会发生各种事故,事故会造成人身伤害。那么,免费帮人开车,伤人,谁来买单?接下来,小编就为你整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比如,张某酒后为了避免“酒驾”,让朋友宋送他回家,而不是自己开车。在路上,我追尾了一辆三轮车。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宋负事故全部责任。这种情况下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律师意见:本案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的帮助人,在作为帮助人的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帮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明确拒绝帮助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救助劳动者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救助劳动者与被救助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司机宋某在帮助工人,存在重大过失,应与被帮助的工人张某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从经营利益来看,宋驾驶车辆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是送张某民回家,张某民享有经营利益。宋帮忙是出于友情,不计报酬,是义务帮忙。因宋在交通责任认定中负全责,属于重大过失,本案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号法第十三条规定,宋与车主张某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相关案例简介:2013年8月12日下午,在某装修设计公司工作的赵亮(化名)骑着一辆燃气助力车外出办事。在经过一个路口时,不慎将正在此处行走的左女士撞伤。经医生诊断和司法鉴定,左女士的伤情为右胫骨平台骨折伴塌陷,遗留右膝关节运动障碍后遗症,构成十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赵亮负事故全责,左女士无事故责任。今年5月,左女士将赵亮及装修设计公司起诉至长宁区法院。左女士认为,赵亮是装修设计公司的员工,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装修设计公司应对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故要求装修设计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9.7万余元。装修公司辩称,根据赵亮在卷宗上写的《不打卡申请》,事发当天赵亮部门外出为公司购买材料,但事发地点正好在赵亮应该去的宜山路对面。所以赵亮是因为自己的私事才在事发现场的。本案事故并非发生在赵亮执勤过程中,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法院审理查明,赵亮系装修设计公司员工,赵亮提交的《不打卡申请》显示:“8月12日下午,我到宜山路挑选材料”。长宁区法院对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某装饰设计公司应赔偿原告左女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律师说法:问:如何判断是否履行职责?答:应该以是否从事单位分配的任务来判断。一般工作时间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职务行为。问:事发时赵亮是否在执行职务?答:被告装修设计公司辩称赵亮因私事出现在事发地点,理由是事发地点并非赵亮到宜山路的最短路线,进而否认事发时赵亮正在执行职务。对此,法院认为,首先,事发当天下午赵亮的“无打卡申请”得到了公司的认可和确认;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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