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地驾驶证年检及驾驶证身份证明【异地驾驶证年检办理办法】为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在暂住地使用驾驶证,可直接向暂住地车管所申请换发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的规定,可以提...
1异地驾驶证年检及驾驶证身份证明【异地驾驶证年检办理办法】为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在暂住地使用驾驶证,可直接向暂住地车管所申请换发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的规定,可以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这样就可以直接在车管所临时场所办理驾驶证核验业务,取得车管所临时场所核发的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以外居住的,听听别人怎么说:驾驶证到期,可以在异地换领。根据2016年4月1日公安部最新发布的139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管所申请换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下列证件和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3)县级或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应当提交省卫生厅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在特定情况下,从事异地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在车管所向营运地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检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分记录的,免于本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证审验的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2)身体状况;(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和参加学习考试满12分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驾驶人,持有准驾车型其他驾驶证且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同等以上责任且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参加至少三个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与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证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考试的,不得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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