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的道路交通安全中,最让车主痛恨的恐怕就是碰瓷了。碰瓷的现象越发频繁,碰瓷的人群队伍也越来越多。由于有的司机没有装行车记录仪,有过撞死人的事件,碰瓷被撞死怎么处理呢?碰瓷撞死人的事故责任又该怎么算?今天大师就来说说关于那些可恶的“碰瓷者”!
现在市面上主要存在4种碰瓷方法:
1、人肉碰瓷
这就是最低级的一种碰瓷法,一般碰瓷者躲在马路边上,看到边上有车经过就冲上去钻到车轱辘下,一般都会挑开的不是特别快的或者刚起步的车。
2、把易碎物体放车旁
这些人会在你车的周围放一个不起眼的箱子,里面装着碎了的瓷器,在你开车的如果碰到它,就会有几个身形大汉出来找你聊聊了。
3、两人以上的团队碰瓷
一般这种都是以两辆车为主,一辆车在前边促使你变道,另一辆在旁边并排等待时机贴上来,制造剐蹭,这时候是你变道造成事故,当然你全责,如果你不服跟他们讲道理,马上会从车上下来几名壮小伙。
4、“没事你走吧”
这类的碰瓷者算是用点脑子的,他们先使用苦肉计装晕倒,或者突然血压低没站住等各种原因撞在你的车上,再深明大义的说自己没事让你走,走后就打电话报警,说你肇事逃逸。
大师不得不说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纵容,如果碰上碰瓷儿的,再让机动车承担责任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公平的。
国家法规如何规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123条第二项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那么如何来避免被“碰瓷”呢?
无责任的前提是要保证自己的车无责,正处于安全守法的行车过程中,也就是说,没有超速,没有任何违规现象,并且有证据能足以证明对方是故意撞上来的,就是行车记录仪里的录像。
那么现在行车记录仪这么多该怎么选?看哪几方面?
1、清晰度
这肯定是大家首要最关心的。目前的行车记录仪大致可以分为普清、高清、全高清、超清四种规格,一般来说高清就基本能满足要求了。而现在主流的记录仪都是1080P全高清格式的,对于一般使用中都可以拍得清楚前面的车牌。
2、广角
拍摄广角,时下的行车记录仪拍摄广角多为120°和140°左右,也有厂家宣称170°。这种广角一般家用车来说120°已经足够使用,当然如果140°的话更能记录更多信息。170°的广角变大一方面画面会出现一定范围的畸变,造成一定的画质损失。另外一个方面也会变相增加产品价格,造成不必要的支出。
3、夜间效果
夜间发生碰擦事故的概率会高一些,所以能够清晰记录夜间行车情况非常重要。不过当下有些记录仪在夜间的拍摄效果较差,马赛克和杂色严重,有些甚至模糊到根本无法辨识车牌号码。这时,就是要考验该镜头的感光调校能力,记录的画面过亮或过暗都会造成辨识困难。
4、一键锁定功能
发生事故时,车主来不及或者忘记将视频锁定,而带有重力感应锁定功能的产品能自动延时拍照,并将视频锁定保存,对于车主来说非常方便。
总结:社会发展至今,还是简单粗暴的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来划分孰是弱者,这就未免有些不科学不合理了,甚至正是因为不合情理的划分方法,才导致了国内碰瓷事件屡禁不止,使得一些心术不正的人利用这点有恃无恐的来攫取不义之财,真正需要保护的弱者应该是那些遵纪守法的人,我们应该从法律责任的层面来划分,而不是主观偏向某一方,一看到是非机动车,不管孰是孰非,在潜意识里就认定了他们是弱者,这对于遵守规则的车主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大师希望能尽快完善法律法规,不要让守法的人为碰瓷者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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