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后的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后的保险索赔程序如下:
1.立案侦查;
2.审计证书和材料;
3.核实保险责任;
4.履行支付义务。
[法律依据]
103010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要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能够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损失程度。
按照合同约定,保险人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补充资料。
2交通事故后车辆保全有期限吗?如果交通事故后需要车辆保全,那么就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决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冻结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和冻结其他财产权利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因此,车辆保全的处理应在此法定期限内完成,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施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涉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事故发生后车辆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3360(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