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强险标准1。第一年950元,新车按月缴税。如果第二年没有出险,强制交强险优惠10%,第三年优惠30%。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
1.交强险标准1。第一年950元,新车按月缴税。如果第二年没有出险,强制交强险优惠10%,第三年优惠30%。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受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事故期间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的;(3)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丧葬费、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支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2什么是强制保险标准?强制保险标准:新车第一年强制保险:950元,新车按月征税。第二年如果不出意外,强制保险费10%,第二年强制保险费20%,第三年强制保险费30%。【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本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一般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核定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核定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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