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右转车与直行电动车责任的法律分析:右转车全责。直行交通优先,转弯车必须让直行交通。一般可以理解为,在道路上行驶时,直行车辆在不违章行驶的情况下,转弯是为了让其直行。如果对方没有按照标线行驶,比如机动...
1右转车与直行电动车责任的法律分析:右转车全责。直行交通优先,转弯车必须让直行交通。一般可以理解为,在道路上行驶时,直行车辆在不违章行驶的情况下,转弯是为了让其直行。如果对方没有按照标线行驶,比如机动车右转,但是直行车辆占用非机动车道强行通行,直行车辆负全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1。在标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规定的行驶方向驶入导向车道;2.准备进入环岛的,让已经在路口的机动车先行;3.向左转弯时,向路口中心点的左侧转弯。转弯时打开转向灯,夜间行驶时打开近光灯;4.遇有放行信号,依次通过;5.遇有停车信号,依次停在停车线外。如果没有停车线,在路口外停车;6.同车道前车等待放行信号时右转依次停车;7.在没有方向指示灯的交叉路口,转弯机动车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先行。对向行驶的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行。2初次违法免于处罚是什么意思?法律分析: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没有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积极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坦白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五)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没有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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