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的使用寿命是由车辆的报废年限规定的。1.出租车(小微)8年。2.旅游和公路客车(大中型汽车)为15年。3.20年不经营大中型汽车。4.12年的微卡。5.重型、中型和轻型卡车为15年。6.15...
1.机动车的使用寿命是由车辆的报废年限规定的。1.出租车(小微)8年。2.旅游和公路客车(大中型汽车)为15年。3.20年不经营大中型汽车。4.12年的微卡。5.重型、中型和轻型卡车为15年。6.15年的半挂牵引车。7.非营运小型和微型汽车没有使用寿命。超过15年后,每年必须检查两次。检验不合格就报废。报废汽车常见误区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上述“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不代表连续三年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现行的机动车年检规定是,新的非营运机动车,前六年每两年检验一次,第六年至第十五年每年检验一次,十五年后每半年检验一次。按照这个计算标准,一辆全新的私家车,如果连续三次不年检,也就是连续六年不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对于车龄超过15年的老旧车,如果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即一年半)未能取得符合性标志,将被强制报废。报废车辆管理条例:1。机动车使用年限的起始日期按照登记日期计算,但自交付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按照交付之日计算。2.据介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小型和微型出租汽车客车(纯电动车除外)、摩托车的使用寿命制定更严格的规定。但小型、微型出租汽车客车使用年限不得低于6年,普通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3.小型和微型非营运客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同时,新规规定,行驶一定里程的机动车应当报废。下列里程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规定对报废机动车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中,60万公里的私家车、10万公里的三轮摩托车和12万公里的其他摩托车将由国家报废。2车辆报废年限的最新规定是什么?1.9座及以下非营运客车(含轿车、越野车)使用15年。要求达到报废标准后继续使用。无需审批,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寿命,每年定期检验两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2.旅游客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延期旅游客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报废的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15年以上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3.营运客车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期使用不超过4年:在延长使用期内,每年应进行4次定期检验。4.上述车辆在定期检验过程中,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在中国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一)达到使用年限的;(二)经过修理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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