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赔偿顺序的法律分析:保险公司赔付,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支付保险费。机动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义务人应当在强制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第二步:3360过错方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
1交通事故赔偿顺序的法律分析:保险公司赔付,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支付保险费。机动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义务人应当在强制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第二步:3360过错方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3360。只有一方有过错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行人、非机动车发生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故意碰撞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责任人免责。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的责任。机动车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只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三步,的商业风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该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3)如仍有不足,确定双方责任,按责任比例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2.无牌电瓶车引发交通事故的法律分析: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3.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不处理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承担次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四)明知是无牌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行驶的;(六)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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