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理交通事故的注意事项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各种车辆的数量越来越多,因此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那么,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事故鉴定时应该保留什么样的证据?如果你还不知道这些,下面小编就带你...
1处理交通事故的注意事项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各种车辆的数量越来越多,因此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那么,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事故鉴定时应该保留什么样的证据?如果你还不知道这些,下面小编就带你了解一下处理交通事故的注意事项。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救助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构是县级以上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警后,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场调查取证;其次是检验鉴定,即对涉案当事人的身心状况、人体伤情、尸体、车辆及其速度、痕迹、物品甚至道路状况进行检验鉴定。现阶段,出于鉴定需要,一般会扣留事故车辆,扣留期限为鉴定报告出具后5天;最后根据以上证据和相应的鉴定报告,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复核不服的,不得就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相应的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可以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开交通事故证据材料,同时可以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警出庭接受讯问。二、管辖法院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船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因为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对交通事故也有管辖权。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被告是公民的,以该公民的住所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被追诉时止,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场所,但公民住院治疗的场所除外。三。交通事故保险的理赔程序作为一种强制保险和对第三者的救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几乎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交通事故案件。发生事故后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赔?只要是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不存在除外责任和合理费用,保险机构都是要赔偿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中,无论责任大小还是比例,都只有责任和无责任两种情况。即只要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被保险人对事故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限额内全额赔偿事故受害人(一般为12.2万元,其中包括医疗费1万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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