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车撞一人交通事故如何赔付?案情简介:2006年7月9日,王X驾驶中型货车行驶至中心路时,遇到何X从梁X停在路边的面包车后面翻出来,横穿中心路。王X刹车时撞上了何X,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交警...
1两车撞一人交通事故如何赔付?案情简介:2006年7月9日,王X驾驶中型货车行驶至中心路时,遇到何X从梁X停在路边的面包车后面翻出来,横穿中心路。王X刹车时撞上了何X,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认定,王X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未避让横过道路,且载重不符合核定载质量,负事故全部责任。梁X未将机动车停放在指定地点造成事故,何X负事故全部责任。何X在未观察清楚的情况下过马路,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负事故责任。何X的伤情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构成九级十级伤残。同时,确定休息、营养和护理时间。另外两辆肇事车辆在上海购买了4万元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事故发生后,何X在有关系的朋友介绍下,委托律师代理此案。经鉴定,经调解,事故三方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律师根据当事人授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庭审中,被告两家保险公司提出,因有两份4万元的强制保险,两家公司各承担2万元的强制保险。律师在法庭上指出,这两辆车属于两个不同的个人,分别投保,有两份强制保险。我国设立强制保险的目的是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对第三者进行赔偿。同时,三个保险各自是一个独立的合同关系。所以本案的两个强制保险应该分开赔偿,即本案的两个强制保险赔偿后,按照责任划分赔偿比例。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定,两份强制保险单是由两份不同的合同确定的,两家保险公司应在各自的强制保险单范围内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赔偿比例会按照两份强制保险赔偿后的责任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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