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违章建筑需要什么手续?拆除违法建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需要认定被拆除的建筑确实是违法建筑;第二,拆除违章建筑的执行人必须具备查处资格。那么,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拆除违章建筑需要哪些程序呢...
1拆除违章建筑需要什么手续?拆除违法建筑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需要认定被拆除的建筑确实是违法建筑;第二,拆除违章建筑的执行人必须具备查处资格。那么,在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拆除违章建筑需要哪些程序呢?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第一步立案,是执法部门发现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认为违法事实已经发生或者存在,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活动。在这个程序中,要注意哪些行政机关有权立案查处违法建筑:一是规划局,还是规划委员会。这是法制部门,管的是市里的违章建筑。第二个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大家熟知的城管。城管是否有权管违章建筑,主要看是否有省政府授权。比如在北京,城管部门是北京市政府授权的,所以著名的仁济山庄内的违章建筑都是由城管限期拆除。第三,乡镇人民政府。它的执法范围是乡镇、村庄的规划区域内,简单来说就是管农村的违章建筑。除上述部门外,其他部门无权查处违法建筑。实践中,让国土局、住建局、房管局查处违章建筑是不对的。二、调查程序在调查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二是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它有两个作用:一是侦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第三,被讯问和在笔录上签字要谨慎。第一,不要害怕。大多数拆迁户一看到政府人员的询问或调查就吓得要死。这一点极其重要,因为错误往往是在恐惧和害怕中犯的。第二,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在实践中,有些执法人员会采用威逼利诱的手段,让你说出一些方便他们调查的话。比如不老实坦白,会被从严处理,等等。第三,在笔录上签字要慎重。在行政执法中,常见的笔录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 《调查笔录》。执法人员让你签字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笔录的内容。如果发现内容与你说的或事实不符,一定要让他们修改。如果执法人员嫌修改麻烦,建议你不要签。如果确认笔录没有问题,要注意:第一,如果笔录有几页,必须每页签字;第二,最后签字的时候,一定要和笔录的内容一起签字,不要留太多的空间,防止他们事后背着你加内容;第三,别忘了写日期。第三步,决定程序。第一,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主要是为了保障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执法人员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被处罚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二是听证,是指在作出决定前,由非调查人员主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听取调查人员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建议和法律依据,以及该部分人员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意见的程序性活动
但我建议你不要错过听证会。第四步:处罚决定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决定处罚的,制作并送达被处罚人《行政处罚法》。关于这个程序,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签收。很多人认为不签收,这个处罚决定对自己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不对的。现行法律规定,拒绝接收法律文书的,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拒绝的理由和日期记在送达回证上,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将法律文件留在你的住所被视为送达。也可以将法律文书留在住所,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视为送达。二是积极应诉处罚决定。错过听证程序也没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违法建筑处罚决定书送达的次日起2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第三,建议聘请律师维权。因为这是法律程序,非专业人士控制不了。第四,只有处罚决定发生法律效力,违法建筑才能依法拆除。处罚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你不进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三个月后,处罚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另一种是你在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然后你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就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这两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才能拆除违章建筑。言下之意,没有经过审批或者没有证照的房子被发现后,并不是说就要拆,而是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才能拆。拆除违章建筑需要经过立案、调查、听证、送达处罚决定四个步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回到本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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